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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:2010/1/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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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車牌照稅 標準公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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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來源:聯合新聞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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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閱率:58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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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賦稅署發布「電動車馬達馬力與排氣量對照表」,作為電動車課徵使用牌照稅的依據。
官員解釋,這是因為汽車牌照稅是依照車輛種類和汽缸排氣量,而電動車以電池為動力,沒有汽缸排氣量。
根據標準,以市面最普及的排氣量一千兩百零一到一千八百西西為例,換算為電動車屬於八十三點一到一百八十二馬達馬力(HP),自用車牌照稅七千一百廿元、營業用車三千零六十元;一百八十二點一到二百六十二HP的電動車,牌照稅一萬一千二百卅元、營業用車六千四百八十元。 【聯合報╱記者賴昭穎/台北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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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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